息费不透明、实际成本高广西金融监管局提示网络贷款诸多陷阱股票投资杠杆
“在新增算力市场上,超过50%的新需求由AI驱动产生,AI算力需求已经占据主流地位。这一趋势还会持续扩大”,他举例,“今天我们接触到的所有客户、所有开发者、所有CTO,几乎都在用AI重构自己的产品。大量新增需求正在由GPU算力驱动,大量存量应用也在用GPU重新改写。在汽车、生物医药、工业仿真、气象预测、教育、企业软件、移动App、游戏等行业,AI计算正在加速渗透。在各行各业,看不见的新产业革命正在悄然演进。所有行业,都需要性能更强、规模更大、更适应AI需求的基础设施”。
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发起 基金主代码 02179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 公告依据 同》)、 《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发起 A 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发起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1792 02179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 (1)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2)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 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办理基金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首次申 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 销柜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0 元,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 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 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 申请的最低金额和业务规则以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 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 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在申 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 A 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 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持有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 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 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 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 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 费率(含固定申购费)零折优惠。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申购费用的收费 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单 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基 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 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 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本基金的 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并 进行公告。 (5)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后启 用侧袋机制。届时本基金申购安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执 行。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 1 份基金份额。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人收取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 取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0%的赎回 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6 个月但少于 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上述 1 个月指 30 日, 以此类推。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 资人收取 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 7 日但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 取 0.50%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 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 公告。 (1)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若 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 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或转出等。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以及 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和本基 金的总规模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 活动期间,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赎回费率,并 进行公告。 (5)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 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 自律规则的规定。 (6)基金管理人可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后启 用侧袋机制。届时本基金赎回安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执 行。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 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转换费用=转出费+补差费 (2)转出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①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补差费=转出净金 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的申 购费率/(1+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②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 则补差费为 0。 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转换业务的,补差费计算过程中转入基金和转出 基金的申购费率(含固定申购费)享受零折优惠。 (5)转出净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 金赎回费率) (6)转入净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7)转入份额=转入净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 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 换”的原则提交申请, 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 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2)办理时间 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 同。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出基金份额不得低于 1 份。其他销售机 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 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 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 费。 (1)业务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 投资金额(即申购金额)。投资者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手续费)按照各销售 机构相关规定执行。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在今后的业务开展过程中,各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的规定发 生变化的, 适用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定。 (2)定期定额投资费率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 同。对于在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申请, 可适用优惠的申购费率。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 受理时间相同。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 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具体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网上直销平 台、微信交易平台。 名称: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88 号 381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 1101 号华泰金融大厦 9 层 邮政编码: 200126 法定代表人: 杨平 成立时间: 2016 年 7 月 26 日 联系人: 王珊珊 电话: (021)80299058 传真: (021)60756969/(021)607569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32-9090(免长途话费), (021)80210198 网上直销平台(网址): www.ehuataifund.com 微信交易平台(微信公众号): htbxjj99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公告。 场外代销机构名录及已开通的业务类型详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各场外代 销机构支持转换转出的基金产品、基金份额类别及其具体业务规则可能有所差 异, 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无。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 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同时发布在中 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的《华泰保兴产业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还可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或资料。 (2)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 的投资人,敬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32-9090)或网站 (www.ehuataifund.com)查询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 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 (更新)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杠杆